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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大湾区分中心增设对外受理服务窗口

2023-12-01 11:29:22来源:CDE浏览量:178


CDE发布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大湾区分中心(以下简称药品长三角分中心、药品大湾区分中心)增设对外受理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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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外受理服务,我中心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大湾区分中心(以下简称药品长三角分中心、药品大湾区分中心)增设对外受理服务窗口。其中,药品长三角分中心向长三角区域内(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药品注册申请人提供受理服务;药品大湾区分中心向大湾区区域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药品注册申请人提供受理服务。申报资料递交方式及地点不变,仍由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统一接收。
受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受理服务地点:
药品长三角分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海趣路58号2号楼一楼
药品大湾区分中心:深圳市福田区深港国际科技园G栋9楼0906咨询室
特此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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