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1 14:02:23来源:药政浏览量: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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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领域人工智能的监管考量》
10月19日,WHO发布《医疗卫生领域人工智能的监管考量》报告,系统梳理了人工智能系统开发和应用过程中的关键监管要点,包括文档和透明度、风险管理、临床验证、数据质量、隐私保护以及利益相关方参与等方面,旨在为开发者、监管机构和医疗从业人员等相关方提供监管参考,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保健领域的安全有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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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和生物研究监测设施的远程交互式评估》
10月25日,FDA发布《药品生产和生物研究监测设施的远程交互式评估》指南草案。该指南取代了2021年4月新冠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期间发布的类似指南草案,解释了 FDA 可以使用哪些远程交互工具来要求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新药批准前检查、许可前检查、批准后检查、监督检查、跟进或合规检查以及生物研究监测(BIMO)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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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肽类药物的临床药理学思考》
近日,FDA发布《肽类药物的临床药理学思考》指南草案。该指南为多肽药物开发提供了多条临床药理学方面的建议考量,包括肝损伤、药物间相互作用(DDI)、QTc延长风险和免疫原性风险等,这些因素对于多肽药物的药代动力学、有效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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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R1)质量风险管理培训资料
10月13日,ICH发布一批关于Q9(R1)质量风险管理的培训资料,以补充其修订后的Q9(R1),旨在协助制药行业掌握新修订的指南。该指南更新了已有18年历史的原始指南,涵盖了对质量风险管理 (QRM)的原则、一般QRM流程、风险管理方法、QRM与行业和监管运营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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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和生物制品的获益-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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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
10月8日,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旨在规范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的科技伦理审查工作,强化科技伦理风险防控,促进负责任创新。该办法重点解决了科技伦理审查职责不明确、审查程序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从健全体系、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并作出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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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方案提交与审评工作规范》
10月13日,CDE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方案提交与审评工作规范》。临床试验方案是药审中心对临床试验申请开展审评和基于临床试验方案进行沟通交流的核心资料,临床试验方案设计关系到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同时也是保障受试者安全和获得高品质数据的关键内容。该规范旨在提高药品注册申请人撰写临床试验方案的质量,规范临床试验方案有关沟通交流和各类注册申请,提高临床试验方案的审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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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学原料药再注册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10月1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化学原料药再注册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该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发放、再注册、注销批准证明文件等有关事宜,并给予一定再注册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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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及中间体连续制造指导原则》团体标准
10月17日,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发布《原料药及中间体连续制造指导原则》团体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七个章节: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连续制造概念、工艺开发、工业装置、质量控制。该指导原则填补了我国在原料药及中间体连续制造领域的技术标准空白,旨在促进我国制药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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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
10月2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旨在针对性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的监督管理,落实持有人委托生产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提升行业门槛,规范行业秩序。该公告重点提及生物制品、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药的委托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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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现场检查指南》
10月24日,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现场检查指南》。该指南就机构与人员、质量管理体系、持有人对受托生产的管理等事项做出具体要求,旨在进一步落实持有人的质量主体责任,更好推动落实持有人委托生产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