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3 11:15:57来源:国家医保局浏览量:1170
国家医保局于12月13日上午10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有关司 (中心)负责人、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药物经济学专家等介绍2023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有关情况。
根据此前公布的2023年医保目录调整方案,今年的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5个阶段。今年的谈判环节于11月20日下午结束,今年谈判为期4天,共168个药品进入谈判竞价环节,为历年来品种最多的一次,涉及肿瘤、罕见病、慢性病等领域。
就在刚刚,国家医保局公布了最终结果:
Q:今年是连续6年进行调整,结果如何?和往年相比是否达到预期?
A:2023年申报条件与往年基本相似,主要包括近5年新上市或者修改说明书的药品,罕见病用药,国家鼓励研发的儿童药和仿制药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等。
经过相应的程序,今年的调整之后共新增了126种药品,其中肿瘤用用药21种,新冠抗感染用药17种,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15种,当然其中包括了一种罕见肿瘤跟前面的肿瘤用药范围有一个重复计算,其他领域的用药有59种。
同时也调出了一种即将撤市的药品。经过本次调整,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总数将增至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的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在目录调整的谈判和竞价环节,一共有143个药品参加,其中121个谈判或者竞价,成功成功率84.6%,平均降价61.7%。目录外药品谈判的成功率和降幅都与去年基本相当。我们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的双重因素,我们预计在未来两年的谈判协议期内,可以为患者减负超过400亿元。
Q:本次目录调整在程序上有哪些新的变化?
A:今年的国家药品目录调整遵循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分为了5个阶段,包括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和结果公布共5个阶段。
今年我们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具体有5个方面的变化或者是新的改进。
第一是工作规则更加公开透明,目录调整坚持以公开促公平的原则,我们今年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续约规则,非独家药品准入的竞价规则和2023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特别是针对续约规则的变化,我们专门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企业的意见,并且将形式审查结果和企业申报材料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公众的监督。
第二个变化是评价证据要求更加明确,今年我们优化了企业递交的申报材料和谈判材料,一方面明确申报材料主要用于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因此更加聚焦评审的需求,突出临床价值导向,力争药品的关键信息能够准确传导给专家。另一方面,我们明确谈判材料主要服务于谈判的测算,更加关注药物的性价比和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专家可基于企业提交的更加清晰明确的数据和关键信息进行了测算评价。
第三个变化是评审方式更加客观科学,经过几年的摸索,我们专家评审的规则更加的客观以及趋于稳定,这也有利于给企业传达一个稳定的预期。我们在评审中继续采用专家讨论和个人评分相结合同时进行的方式,临床专家、药学专家、医保专家、药物经济学专家这4组专家同台讨论联合评审,对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公平性、创新性等多个维度进行评价和评分,使药品目录与临床用药的实际医保管理方式更加的匹配。
第四个变化是与企业沟通渠道保持顺畅,今年我们从三个方面予以加强。第一是利用医保信息平台及时反馈形式审查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以及现场谈判结果等工作进展,并在材料递交期间,我们对外公布了咨询电话,及时来回复企业的疑问。第二个是为确保企业熟悉谈判规则,了解医保方的测算方式,我们组织所有参加现场谈判或者竞价的企业召开了座谈会,对谈判材料和政策进行详细解读。第三个变化是测算过程中与企业一对一进行沟通,并且将企业的诉求和建议。
Q:请对我们这几年的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做一个整体的评价?
A: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是医保目录药品的结构大幅优化,保障的水平显著提升。经过6轮的调整,国家医保局已经累计将744个药品新增进入医保的目录,其中谈判新增446个,覆盖了目录全部31个治疗领域。
谈判准入的药品当中,肿瘤用药达到了100个,其他的如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慢性病的用药93个。
通过谈判纳入目录的药品,大部分都是近年近年来新上市的临床价值较高的药品,大量的新机制新靶点的药物都通过谈判纳入了目录。在2017年以前,我们医保目录当中没有一个肿瘤的靶向用药,到2023年版目录当中,已经有74个肿瘤的靶向药品,其中很多治疗领域实现了不同代际的靶向药的多样化的选择。同时6年我们累计调出了395个疗效不确切,容易临床上滥用以及临床被淘汰或者即将退市的药品。
从临床使用情况来看,目录内的药品在医疗机构用药的占比也逐年上升。
中国药学会有一个调查,对部分样本的监测表明,2018年到2022年医保药品使用金额占样本医院药品,全部药品使用金额的比例从82.28%上升到86.73%。医保目录通过吐故纳新,引导我国临床用药提档升级,多数治疗领域已经与国际的主流的用药看齐,所以医保药品的保障水平实现了跨越。
第二是初步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新药的医保准的机制和覆盖,新药全生命周期的支付标准的形成机制。患者的负担大幅减轻,国家医保局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建立了以新药为主体的医保药品目录准入的机制,基于药品谈判准入时的基金占用的预算和协议期间的实际占用的额度,制定了按比例梯度降价的简易续约的规则。
根据药品相对价值等变化,对于谈判进入目录协议期满4年的品种,触发降价机制,降价机制时降幅减半,满8年的品种自动纳入医保目录,常规部分管理。
所以经过6轮的调整,目前已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覆盖全部治疗领域的新药的价格体系,进口药基本上也给出了全球的最低价,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的报销,累计为患者可以减负超过6,000亿元。
第三是在坚持保基本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创新要发展,建立了覆盖、申报、评审、测算、谈判等完整的准入流程的创新药的机制,支持创新药优先进医保。
在准入环节符合条件的创新,要100%都通过了形式审查。在评审测算环节,我们将药品的创新性作为一个重要的维度和指标,提升创新药的竞争的优势,在续约阶段允许创新药就价格的降幅申请重新谈判,经专家测算后也可有望缩小降幅。
第四个方面是建立了谈判药品配备和支付的双通道机制,大幅提升患者用药可及性,那么也是针对谈判药品进得了医保进不了医院这样的一个难题,国家医保局也联合国家卫健委印发文件,将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的体系,与医疗机构实行相同的报销政策,解决了谈判药品临床使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也大幅提升了谈判药品,特别是新准入的谈判药品的可及性。
截止到2023年10月底,我们2022年版的药品目录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已经在全国23.92万家定点医疗机构配备,其中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分别达到了6.67万家和17.25万家。
Q:医保药品目录在调整的过程中采取了哪些措施支持药企的创新?
A: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在坚持保基本的前提下,通过及时将创新药品以合理的价格纳入医保目录,并支持加快临床应用等方式,大力支持创新药的发展。
截止到今年的10月底,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医保基金累计支出已经达到了2,447亿元,带动相关药品实现销售3,540亿元。
在支持创新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个是我们建立了适应新药准入的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每年一调的动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调整周期从原来最长8年缩短到1年,将目录准入方式由专家遴选制改成企业申报制,申报范围主要聚焦近5年内新上市的药品,5年内新上市的药品在当年目录新增药品中的占比,从2019年的32%,就是不到1/3提高到今年2023年的97.6%,就是绝大多数药品都是5年内新上市的这些新药。
在今年2023年57个品种实现了当年获批,当年纳入目录。新药从获批上市到进入目录的时间,从原来的5年多缩短到现在的1年多,80%的新药能够在上市之后的两年内进入医保药品目录。
第二,我们对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给予了很多的政策倾斜,我们建立了覆盖申报、评审、测算谈判等全流程的创新药的一个支持机制。
2023年25个创新药,我们这里说的创新药主要是按照现行的药品的注册管理办法,一类化学药,一类治疗用生物制品,一类和三类的中成药,我们认为它叫创新药,我们这界定有25个创新药参加了目录的谈判,谈成有23个,成功率高达92%,与整体水平相比成功率高7.4个百分点,平均降幅要低4.4个百分点。
通过谈判,创新药的价格更加合理,患者的可负担性大为提高,多数出现了销售量和销售金额双双大幅攀升的情况。
第三,我们完善了支持创新药发展的谈判和续约的规则。一个是在价格谈判阶段,我们秉承循证的原则,借助卫生技术评估的理念和技术,从安全性、有效性、创新性、公平性等多个维度综合研判药品的价值,根据患者的临床获益,市场竞争情况等,合理确定谈判的底价,实现了一个价值购买。二是在纳入目录后的续约阶段,我们进一步优化了规则,适当控制续约以及新增适应症降价的药品的数量和降幅,给予新药企业一个稳定的预期。
按照刚才陈文教授介绍了我们今年调整后的续约规则,在今年的100个续约药品中,70%的药品以原价续约31个,因为销售额超出预期的品种它需要降价,但是平均降幅也仅为6.7%。同时这100个续约药品中有18个药品增加了新的适应症,仅有1个触发了降价机制,其他的都没有触发降价机制,就原价能够增加适应症。
三是为了支持部分药品海外上市,就是我们说的俗称的叫出海,我们也借鉴国际的做法,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对部分药品实行了谈判,价格保密。
国家医保局不主动公开这些药品的是谈判价格,在今年的药品目录中有230个谈判药品实行了价格保密,随着更多的新药进入目录,推动了我国临床用药的结构的优化升级,创新药品迅速实现了对旧有药品的替代。
有关数据显示,从15年到22年,全国临床用药金额排名前20位的药品中80%发生了变化,治疗性的新药替代了原有的一些疗效不够确切,价格还比较虚高的药品,广大参保人用上了效果更好,质量更优,价格更为适宜的药品生命和健康权益得到了更好的呵护。
Q:请问今年目录内药品支付范围的调整有哪些考虑?
A:为了进一步规范医保用药的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医保目录内的部分药品规定了医保的支付范围。这个支付范围的调整,事关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和基金安全,应当稳妥的推进。今年在确定调整医保药品支付范围上,我们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对于新准入目录和今年续约的药品,原则上,医保的支付范围根据企业申报的情况来确定。基本上跟现有说明书的适应症保持了一致。
第二,对于目录内原有的品种,按照“保障基本、科学合理、减少限制、同类平衡、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综合考虑各地的临床实际情况、临床需求、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我们制定了一个分批调整规范的工作方案。在今年的工作中,已经按照计划调整了部分药品的支付范围。
第三,对原有目录中确有个别表述不够合理的药品支付范围,我们做了修订,使之更加准确,符合药品说明书以及临床实际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临床用药的情况、医保基金的支付能力、医保的管理能力,按照既定的思路和方案,稳步推进目录内药品医保支付范围的调整工作。在保证基金安全,促进药物合理使用的前提之下,分批分布的去调整我们的医保药品支付范围,将更多的用药选择权交还给临床,交还给医务人员。
Q: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A:新版药品目录将于明年,也就是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我们将印发新版药品目录,将指导各省的医保经办机构,根据明年(元月一号)实施的时间目标,做好整个安排,一是要倒排时间表,二是要制定路线图,要来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尽快配备相关的药品,做好了挂网工作和信息系统的改造,让新版目录,惠民利民的政策能够尽早的落地,让参保群众能够尽早的享受到新版目录增加的新药和好药。
Q:关于今年医保目录内药品中国谈药的落地,国家局具体有什么部署?
A: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将于明年的1月1日起正式落地实施,为了尽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我们也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推动目录的落地落实。
第一,我们要落实谈判药品的直接挂网、信息系统调整等措施,确保谈判药品按照协议如期的去调整它的价格,并且实现挂网,做好目录落地的基础的准备工作。
第二,我们要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联动,根据各个医疗机构临床治疗的需求,专业水平的特长,及时的将目录新增的药品纳入配备的名单,提升用药保障的水平。
第三,我们要指导各地完善双通道等管理政策,通过定点零售药店的这些渠道,进一步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
第四,我们还要继续强化目录准入之后的管理,加强对目录内药品,特别是谈判药品的使用、支付这些情况的监测和数据的监测和监控,对落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我们做到及时发现,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理和解决。
第五,我们还会继续组织谈判药品的相关企业,定期报送药品配备机构的名单,并且我们会在国家医保局的微信公众号和官方APP开通一个查询的渠道,方便广大的医生和患者及时查询购买到这些谈判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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