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2 18:03:22来源:药方舟浏览量:424
12月1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组织冠脉支架集采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以推进冠脉支架集采中选结果在全国落地。
意见指出,中选产品应以中选价格在各省级医药集采平台挂网,并于协议采购医疗机构对接,及时配送;各地区医保部门应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按不低于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30%预付给医疗机构,并在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前结清货款;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统筹考虑挂网价、患者自付比例和医保支付标准高限的设定,避免患者费用负担增加;完善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于接受冠脉支架植入手术外地患者占比大、现行价格明显低于全国和周边价格的省份,可以结合当地实际酌情调整手术价格;实行每月监测、年度考核,采购周期内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中选产品采购量的,相应扣减其结余留用资金及下一年度医保费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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