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6 16:45:46来源:GBI浏览量:648
在遴选国家清单药品时重点考虑的因素有:①临床必需、不可替代或不可完全替代的品种;②侧重于重大疾病、急(抢)救、妇儿专科、公共卫生等领域用药,重点保障国家基本药物;③以医疗机构使用的注射剂型为主,适用的患病人群和疾病相对固定,不易滥用,同时根据汇总信息,综合考虑兼顾口服剂型;④生产企业数量少,临床需求量小且不确定的品种;⑤地方经直接挂网、自主备案和药品储备等措施应对后仍然供应不足或不稳定、存在供给短缺风险的药品。国家制定清单以省级清单为基础,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共有6个品种,侧重应对解决生产供应端短缺问题,保障药品供应。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共有57个品种,侧重在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或不可完全替代、存在供给短缺风险的药品,通过监测掌握药品供应和使用情况,及早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短缺情况发生。考虑到要求对国家清单中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测、动态跟踪,因此将6个短缺药品也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国家清单包括注射剂型48个、口服剂型10个(其中硝酸甘油包括注射和口服两种剂型),并根据短缺药品实际供应情况,将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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