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3 16:05:52来源:蒲公英Ouryao浏览量:64
一场始于2019年10月的调查,历时五年半之久,揭开了一家医药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内幕。该案涉及 “三硅酸镁原料药”的垄断问题。这并非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月18日发布的一则公告,揭开了我国医药领域反垄断的又一典型案例。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潍坊中源医药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处罚决定正式对外公布,罚没金额合计超过3765万元。 控制原料药销售违法事实 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结果显示,2014年1月至2019年9月国内具备三硅酸镁原料药生产资质的企业有上海青平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青平)、河北利鑫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利鑫)、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宝)、三门峡赛诺维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赛诺维)4家。 其中,河北利鑫因环保问题搬迁厂房,于2016年10月停产;亚宝主要为自产自用;三门峡赛诺维自取得生产资质以来未批量生产。 三硅酸镁原料药主要用于生产胃药和降血压药。 2014年1月至2019年9月,潍坊中源医药有限公司通过包销、大量采购等方式,控制了中国三硅酸镁原料药销售市场的货源。 (1)2014年1月至2019年9月,当事人与上海青平签订《销售协议》(以下简称包销协议),包销了上海青平对医药行业销售的三硅酸镁原料药。 (2)2014年以来,当事人通过自行采购和医药经销企业代为采购、销售,控制部分河北利鑫生产的三硅酸镁原料药。 根据包销协议约定,上海青平不得自行向制剂生产企业销售,其他三硅酸镁原料药生产企业停止生产或自产自用,制剂生产企业无法直接向三硅酸镁原料药生产企业采购所需要的原料药,不得不转向当事人采购三硅酸镁原料药。 2014年1月至2019年9月,当事人实施了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当事人不断提高三硅酸镁原料药销售价格,2018年、2019年市场最高价格是包销前的约30倍,原料药成本的大幅上涨增加了制剂生产企业的成本,压缩了其利润空间,甚至导致部分制剂生产企业退出相关制剂市场;当事人对部分制剂生产企业拒绝交易,导致制剂生产企业用于生产同一制剂的其他原料药过期报废、相应制剂品种停产,给制剂生产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强制回收制剂严重损害了制剂生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潍坊中源医药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处罚,罚没金额合计超过3765万元。 原料药垄断的“黑名单”与沉重代价 潍坊中源医药案绝非孤例。近年来,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原料药垄断行为重拳出击,形成了一份长长的“黑名单”和处罚清单,特列举典型案例: 扑尔敏原料药案 (2018年):河南九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滥用在中国扑尔敏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交易和搭售行为,罚没款共计1243.14万元。此案是早期具有代表性的原料药垄断案。 冰醋酸原料药案 (2019年):成都华邑药用辅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山制药有限公司、广东台山新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冰醋酸原料药生产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罚没款共计1283.38万元。 此案涉及横向垄断协议。 葡萄糖酸钙原料药案 (2020年): 山东康惠医药有限公司、潍坊普云惠医药有限公司、潍坊太阳神医药有限公司三家经销企业滥用在中国注射用葡萄糖酸钙原料药销售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该案因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广泛,创下当时原料药领域反垄断处罚纪录,罚没款高达3.255亿元!此案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典型案例,处罚力度极大。 巴曲酶原料药案 (2025年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上海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滥用巴曲酶原料药销售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约2700万元。这是今年公布的最新一起重大原料药垄断案件,表明执法高压态势丝毫未减。 这些案例清晰地勾勒出原料药垄断的典型模式: 控制关键原料药供应渠道后,实施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等行为,严重排除、限制竞争,推高原料药和下游成品药价格,最终损害患者利益和国家医保基金。 潍坊中源医药案以及前述一系列重罚案例,传递出极其清晰且强烈的监管信号: 无论是像潍坊中源案这样长达五年的复杂调查,还是对葡萄糖酸钙案开出数亿元的天价罚单,都彰显了监管部门对铲除原料药垄断“毒瘤”的坚定决心和能力。 除了个案处罚,国家层面正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如《反垄断法》修订强化法律责任)、发布行业指南、加强常态化监管、探索供应保障机制等多措并举,致力于构建预防和遏制原料药垄断的长效机制,保障关键原料药的稳定供应与合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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