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2 17:27:38来源:药方舟浏览量:12
摘要:生物制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诸多可变性和特殊性。在新的药品注册监管法规体系下,研制现场核查是促进生物制品研发相关数据真实可追溯,推动生物制品研发行业规范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监管措施。本文结合生物制品特点和近年来核查工作实践,对生物制品药学研制现场核查关注的重点内容和发现的常见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以期为生物制品研发和注册提供借鉴,为生物制品药学研制现场核查工作提供参考。
生物制品是指以微生物、细胞、动物或人源组织和体液等为起始原材料,用生物学技术制成,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人类疾病的制剂,如疫苗、血液制品、生物技术药物、微生态制剂、免疫调节剂、诊断制品等[1] 。近年来,随着生物技术不断发展,以抗体及抗体偶联药物、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为代表的新一代生物制品逐步成熟。生物制品的生产涉及生物过程和生物材料,具有生产工艺复杂、可变性大和控制难,产品成分和分子结构复杂、稳定性控制要求高且易被污染,质量控制和分析方法技术难度大等特点。上市批准前的注册现场核查是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重要手段之一。
我国药品注册制度随着医药行业发展与监管需求不断革新。2017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2] ,从临床试验管理改革到加快上市审评等多维度提出创新举措,为药品注册制度革新注入新动力。2020 年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3] 施行,审评、核查和检验模式由串联改为并联,审评基于风险启动核查,且明确审评中核查检验启动与完成时间节点,进一步提升审评审批效率。按照核查内容和范围不同,我国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分为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和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而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细分为药物药理毒理学研究现场核查、药物药物临床试验现场核查和药学研制现场核查[3-5] 。
为进一步规范药学研制现场核查工作,2021 年12 月发布的《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药学研制和生产现场)(试行)》规定了药学研制现场核查目的、范围、要点和判定原则等,其中提出了质量管理、处方和工艺、样品试制、原辅料与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质量控制、技术转移、对照品和参比制剂、稳定性研究和数据可靠性等9 个方面药学研制核查要点[5] 。本文进一步结合生物制品特点和近年来核查工作实践,对生物制品药学研制核查关注重点内容和常见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以期为生物制品研发和注册提供借鉴,为生物制品药学研制核查工作提供参考。
1 药学研制现场核查关注要点
药学研制现场核查范围通常为用于支持上市申报的关键药物临床试验批次至商业规模生产工艺验证批次前的关键药学研制原始记录和数据,核实相关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药学研制的合规性、数据可靠性[5] ,核查内容主要包括关键研制批次、质量研究、处方和工艺研究、产品研发知识管理和技术转移以及质量管理等方面(见图1),因数据可靠性贯穿各个方面的研制内容,本文将不再专述。

1.1 关键研制批次
生物制品药学研制核查的关键批次一般包括关键药物临床试验批、技术转移批、稳定性研究批等,如为生物类似药,还包括其与参照药的“头对头”质量对比研究批次,这些批次为产品药学研发进展和知识累积的重要成果和体现形式。关键研制批次核查涵盖了已发布的《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药学研制和生产现场)(试行)》中所列的样品试制、原辅料与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以及质量控制部分要点内容,包括关键研制批的试制处方、工艺、所用的设施设备、试制数据、样品流向,放行检测记录数据和所用关键物料等。
首先核实关键批次信息与申报资料是否一致;抽查相关批次试制批记录,结合试制场地和车间现场核查,重点核对相关批次处方,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执行和允许范围,过程控制,所用关键物料、试制场地和生产线、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技术参数等是否与申报资料一致;抽查相关批次放行或中间过程控制检测记录和原始数据、图谱等,核对其与申报资料提交的关键批次检测场所、项目、所用分析方法(样品处理、方法步骤、参数、所用检测仪器型号和参数设置等)及可接受标准、检测结果数据与申报资料一致性。此外,还需通过抽查相关批次试制和检测所用的设备使用日志、关键物料/ 耗材领用记录、试剂溶液配制记录和取样记录等辅助记录,如产生电子数据的设备,应抽查其中电子数据、曲线、图谱和审计追踪日志等,关注纸质记录与电子数据是否一致、记录与数据是否符合数据可靠性要求[6-7] 、相关批次制备检测时间与用于研究时间是否吻合等,综合评估相关批次制备、检测真实性。
同时,样品流向也是关键批次重要核查内容之一,其试制量、使用量与剩余量之间应当能够对应,试制样品实物应当保留,处方工艺确定后制备的关键批次样品在上市申请批准前不得销毁[5] 。生物制品不仅关注最终产品,还包括重要的中间产品如原液。
关键研制批次试制所用关键物料方面,除了应关注辅料和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外,还应关注菌毒种、细胞库、佐剂、血浆、细胞治疗产品的供者材料、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基因修饰载体或其他赋予其特定功能的材料、PEG 化试剂、脂肪酸链、脂质体,灭活剂、培养基、酶、磁珠或激活抗体等生物制品生产特有的关键原材料,其来源、制备或采集过程、使用情况、质量控制与研究也是核查重点,其使用时间和量应与产品研制情况吻合。如:菌毒株或细胞株的来源和筛选、种子批制备、取样、检验、储存、领用和剩余均应有清晰、准确的记录,记录名称、批号、数量和时间等信息应能对应,并与开展研制和研究的时间、内容吻合,形成完整的追溯链;含佐剂的疫苗,关键批次对应的佐剂来源、制备工艺和质量控制等方面也应关注,对于外购佐剂的,应尽早采用足够样本量的佐剂充分研究影响产品质量和工艺稳定性的关键物料属性,建立适宜的质量控制标准。
申报资料区域性信息中要求提供关键临床代表性批次生产、检验记录[8] 。如涉及关键研制批次对应的工艺、设施设备、质量检测方法、关键物料等方面,与申报上市的商业规模生产批有差异的,申请人应在申报资料中清晰表述相关变更情况。相关变更的如实申报对评价商业规模生产批与关键研制批的可比性研究是否充分至关重要。
1.2 质量研究
质量研究核查,涵盖了稳定性研究、质量控制部分的分析方法验证、对照品/ 参比品、生物相似性研究和原研参照药等要点。
稳定性研究可评价产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质量随时间变化规律,以确定上市包装条件下的贮存条件和有效期,或评估运输或使用时,短暂偏离贮存条件对质量的影响等,是生物制品主要质量研究内容之一。药品研发的不同阶段,相关产品均可能开展一定稳定性研究,但在药品上市注册申请阶段开展的研制现场核查,主要聚焦在关键临床批及处方工艺锁定批次开展的长期和加速稳定性研究情况。除成品外,需要储存的中间产品(如原液)、佐剂、细胞治疗产品的供者材料、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基因修饰载体、有效载荷等稳定性研究也需关注。首先确认申报资料中稳定性研究数据提交情况,查看相关研究方案、报告、原始检验记录,关注:①研究对应批次、研究样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放置条件、时间点设置、检验项目、研究各时间点检验数据与申报资料是否一致;②结合现场原始电子数据/ 图谱,以及设备使用记录、样品台账等辅助记录核实情况,评估稳定性研究所涉及各记录和数据是否可追溯、完整可靠;③现场核对稳定性试验设备和研究样品实物,关注样品实物的包装材料、封装形式是否与方案要求、产品实际贮存一致;样品标签信息是否完整、清晰,能准确追溯至批记录;样品领用时间和数量与检测情况、剩余数量与实物是否吻合;④此外,还应关注稳定性研究设计是否合理,符合法规和指导原则要求(如ICH[9] 、《中国药典》[1] );是否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点进行取样和检测,有无提前或严重滞后;稳定性样品检测所用分析方法是否经过验证,与放行检测方法的差异;稳定性研究超标结果或超趋势结果的识别、调查和处理。
产品研发过程中应在适宜阶段结合工艺表征研究、临床安全性/ 有效性方面积累的知识和数据确定关键质量属性,并针对相应分析方法实施科学合理、充分系统的验证[10] ,是产生可靠、准确、可重现的检测数据的前提,是优化工艺、制定合理质量标准限度等的前提,也是准确评价药品质量的基石。申报资料应明确阐述分析方法开发、变更历史和验证情况,准确描述最终申报方法流程和限度要求。一般考虑对最终申报关键分析方法及其验证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如生物制品相关品种关键有效性和安全性质量属性指标(鉴别、纯度、滴度、效价、生物活性、药物抗体比、体外/ 体内杀伤肿瘤细胞能力、转基因表达水平,宿主细胞DNA 和蛋白残留、灭活剂残留、游离小分子、复制型病毒、磁珠残留等)涉及的分析方法验证方案、报告、原始记录和数据,关注相关原始记录、实验图谱数据是否与申报资料一致并真实可靠,同时关注方法变更的如实申报情况。
查看上述关键质量属性方法所用对照品/ 标准品/ 参比品合法来源证明,相应的接收、发放、使用记录,相关实物及其贮藏条件,关注其来源、贮存条件是否与申报资料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其购入/ 制备、领用时间数量是否与实际的研究工作相吻合。如为工作对照品,应当有完整的标化记录,明确有效期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如为自制一级参考品,应关注其选择批次的代表性、赋值研究记录等。
生物类似药质量相似性研究是其研发和评价的基石,是进一步开展疗效和安全相似研究的前提。核查生物类似药,应重点核查其质量相似性研究所用的参照药来源证明,接收、发放和使用记录,查看参照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剩余样品等,关注其是否具有明确合法可追溯的来源,并与申报资料一致;购入、领用时间与数量是否与实际的研究工作相吻合;实际贮藏条件和使用时效期情况是否满足研究要求,并与申报资料一致。
其他如包材和关键一次性组件相关研究、扩展质量研究等,可依据核查情况查看相关方案、报告、原始记录和数据等,核实相关研究内容与数据与申报资料一致性和真实性。
1.3 处方和工艺研究
处方设计须基于拟开发产品剂型、规格、给药途径、储存条件等质量目标产品概况(QTPP)。基于具体品种处方情况,查看关键辅料的功能性研究,不同处方的主药与辅料、辅料与辅料、药物与内包材的相容性研究,以及不同处方加速和强制降解试验等处方筛选研究记录,关注研究确定的处方组成、试验数据、时间,是否与申报资料一致。
生物制品研发周期长,可能会经历多次工艺优化调整。在工艺验证前,应通过工艺表征研究确定关键工艺参数及其可接受范围,并将相关研究原始记录(实验记录本、电子数据)完整保留。提交上市注册申请时,需将研发过程中历次主要工艺变化情况在申报资料中予以说明,列出工艺变更情况。一般考虑重点对支持最终申报的商业规模原液和制剂各阶段关键工艺参数表征研究进行核查,抽查相关记录和数据,关注试验数据、时间与研究确定关键工艺参数允许范围是否吻合,并与申报资料一致,研究是否真实、完整和科学。
多数生物制品依赖于动植物细胞、细菌或病毒的传代扩增培养,经收获和一定程度纯化后,以其本身或纯化提取得到某个或某些组分作为药物活性成分。制备工艺阶段主要分为上游分离或扩增培养、表达(如有)阶段,下游纯化、修饰、结合或偶联(如有)至获得药物活性成分(通常定义为“原液”)阶段,以及加入处方辅料成分进行半成品配制、灌装、冻干或降温冻存(如有) 至得到终产品制剂阶段。不同工艺阶段关注的工艺表征研究参数主要有:①上游阶段有传代次数、接种密度、感染复数(MOI)、培养温度、pH、溶氧、补料策略和收获终点判定条件等;②下游阶段有层析柱载量、洗脱体积、收集参数范围,超滤压力、流速、浓缩和洗滤倍数,病毒清除/灭活pH 值、灭活时间、温度、过滤压力等;③制剂阶段有配制搅拌速度、时间,除菌过滤流速或压力,冻干或程序降温的温度、压力、时间等;④其中产品工艺设计有修饰、结合或偶联反应,转导或转染等基因编辑的,因其本身是产生或赋予主要有效成分的关键工序,故相关关键工艺参数的表征研究情况是重点关注内容。
1.4 知识管理和技术转移
生物制品往往具有更多的研究数据和知识经验[11] 。药学方面,科学充分的处方、工艺和质量研发、良好研制质量管理体系下的产品知识梳理和积累,以及研发与生产主体之间、研发场地与商业化生产场地之间的技术转移全面性、系统性,对后期持续稳定的开展商业化生产尤为重要。技术转移应有方案或计划进行指导,它是技术转移完整、系统、有序开展的有力保障;转移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对转移工作进行评价并有明确结论,同时应注意收集转移的相关证据材料,接收方实施的试生产、工艺验证、方法转移确认等完成情况,是评价技术转移是否成功的重要内容[12] 。工艺、方法、关键质量研究等相关的技术文件是产品知识积累的重要承载,需完整转移;技术人员、设备、物料、工艺和方法等转移前应进行评估,并采取充分措施,如技术人员从研发转生产应经过系统的生产和质量管理培训,利旧设备应从原有数据安全、商业化生产设备性能确认方面采取控制措施等。转移过程涉及工艺放大或方法优化的,应开展系统的可比性和桥接研究。
1.5 质量管理
综合上述各方面的核查情况,结合企业对偏差、变更和委托研究等管理总体情况,可一定程度反映其研制质量管理体系成熟度。其中,企业对处方工艺基本确定后批次的重大偏差或失败批次的调查分析,尤其是工艺研究不充分、批次试制不稳定、电子图谱和参数曲线异常等偏差识别和调查至关重要,有助于及时、持续改进产品工艺和质量[13] ,也是评价产品和工艺认知程度,以及研制质量体系完善程度的重要参考。涉及委托研究的,应有质量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工作内容,委托方应对受托方提供的数据进行评估和审核。
2 常见问题分析
本文收集汇总了近3 年生物制品药学研制核查相关缺陷共计433 条,并将缺陷对应不同核查要点进行分类(见图2),从近3 年研制现场缺陷内容年度分布占比变化情况看,质量管理方面问题逐年增加,一是反映出持有人制度实施以来部分研制单位的研发质量管理水平仍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二是反映出核查工作对研制单位质量管理情况也越来越重视;与此同时,稳定性研究、处方工艺、数据可靠性方面的问题整体呈下降趋势,反映出随着法规指导原则体系的日益完善,企业在上述方面研究合规性上有所提高。从问题总体分布看,质量研究与控制、质量管理、样品试制方面占比较多,达到近60%。相关方面典型问题如下。

2.1 研制质量管理
常见问题主要包括:①研制阶段发生的偏差未识别或调查处理不充分、采取的预防措施不到位,如二级种子培养的溶氧持续低于工艺要求未启动偏差调查;②研制阶段的变更未发起变更控制流程或变更的研究工作不全面,如临时外租离心机用于技术转移批次生产、实验室地址变更未启动变更流程,对工艺变更质量对比研究不足;③研制阶段的委托研究管理不规范,如委托检验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对受托方进行评估,持有人对临床试验用药品的质量管理不到位,对委托检验审核管理不到位等;④研发部分体系文件缺失,缺少偏差、变更、委托研究的规定文件;SOP 等文件制定不详细、管理不完善;研制期间文件记录的审核发放等流程不完善;部分研制记录管理不规范,如检验记录内容不全,紫外分光光度计等检验仪器日常校验记录不完整,缺少检验样品配制、分发、回收记录,配制记录缺少物料批号等信息。
2.2 处方和工艺研究
问题主要表现为工艺表征研究的代表性和合理性不足,工艺放大过程个别工艺参数范围制定依据不足,数据评估对比不全面,如:分选磁珠和激活试剂添加量的梯度未进行最低添加量的研究,且未进行磁珠残留确认;离心机参数研究中,企业未严格按照试验方案设计的参数开展试验,研究试验数据不能充分支持转速、流速的设计区间;填料和膜包使用寿命、料液反复冻融和混匀均一性验证、包装密封性研究和验证等存在不足。
2.3 质量研究与控制
从统计的缺陷问题看质量研究和质量控制近3 年一直是企业暴露问题较多的方面,可见部分企业在研发部门质量控制的规范性和质量研究的全面性系统性上仍存在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①质量控制管理方面,包括检定项目积分方法管理不到位,如未按照SOP 规定积分;检验SOP 对检验结果判定规定不明确,如未明确异常值的判定标准;检验记录判定标准与SOP 规定不一致;对检定用菌种、细胞管理不到位,如菌种贮存期验证不完善、检定用细胞代次要求不明确。②分析方法验证方面,包括蛋白质含量、聚山梨酯20 含量检测等检验方法学验证不到位;未明确分析方法系统适应性要求;方法学验证发生偏差未通过,未调查出试验失败原因即开展了关键临床批次试制放行;在未完成方法学验证的情况下开展了工艺验证批次的生产检验等。③参比品和参照药方面,包括工作参考品有效期延长的数据支持不充分;对检验参考品修改图谱积分参数,不符合SOP 规定;参比品的质量控制标准不明确;参照药过期用于相似性研究,来源无法溯源。④相容性研究不充分,如灌装袋相容性研究项目不全面,部分与料液直接接触的组件未开展研究、未结合品种开展研究、吸附等研究项目结果未分析等;包材相容性研究异常数据未评估,生产用塑料组件相容性研究挥发性有机物项目检测申报资料中为复测数据,未对数据差异进行分析。
2.4 稳定性研究
主要问题包括稳定性研究方案制定不具体,提交方案与实际执行不一致,如原液稳定性考察时间与条件与稳定性考察方案不完全一致;未规定样品取样后的检验时限,未按照方案进行生物活性检验项目检测;生产地址以及生产工艺发生变更后,未对试制产品进行稳定性考察;原液加速稳定性部分项目超标未进行OOS 调查;制剂稳定性考察结果超标未分析;制剂加速稳定性考察检定图谱积分参数调整管理不到位;未与原研药稳定性考察结果进行对。
2.5 技术转移
主要问题体现在缺少系统的技术转移文件,技术转移风险评估不足,未按要求制定技术转移方案,技术转移资料信息不全,如原始开发过程记录仅在实验记录本上,部分分析方法转移至质量控制部的过程中欠缺转移内容书面记录;方法技术转移计划制定不全面,生物学活性等检测分析方法转移实验室检测能力评估不充分,缺少部分质量检验项目数据对比;技术转移过程中对于工艺参数和分析方法的评估不充分,数据未与技术转移转出方的资料进行差距分析;对工艺转移中发生的变更评估分析不足等。
2.6 原辅料、包装材料和容器
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①原辅料、内包材申报资料提交的信息错误,如生产厂家、物料名称错误,或申报资料中提交的该供应商物料在药品试制时并未使用过;②菌毒种、细胞库方面,未明确细胞代次计算方法;细胞库检定不满足现行《中国药典》要求;冻存细胞密度与文件要求不一致等。
2.7 样品试制
主要问题体现在文件记录不完整,如:除病毒过滤、原液过滤关键工艺参数未在制造检定规程中明确,工艺规程中规定的收获条件与制造检定规程中的收获条件不完全吻合;临床批制备记录中未对层析的收峰时间或收峰紫外进行记录,灌装后剩余的半成品未明确去向无处理记录;试制过程中的工艺参数、设备型号等与申报资料不完全一致,如层析系统层析柱型号错误,申报资料关键工艺参数变更前后对比表中生产罐培养pH 汇总填写错误等。
2.8 数据可靠性
从核查缺陷看,出现数据不真实或严重数据可靠性问题的情况较为少见,但部分研发单位仍在计算机化系统和电子数据管理方面存在不完善之处,如:电脑时区未锁定、检验项目用Excel未经验证、计算公式未锁定、文件无受控编号、数据未备份、权限分配不合理等;申报资料数据、图谱、物料信息等提交有误、部分关键申报内容未申报、重复检测的数据未在申报资料中体现和说明。
3 建议与小结
研究者与申请人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首先,尽早搭建覆盖研发全流程的规范体系,建立良好的质量管理和知识管理,确保研发过程规范和数据可靠,保障产品知识有序积累,并为药品上市商业化生产可行性提供质量保证[14] 。①要确保研发人员具备专业能力与资质,定期接受法规、技术培训,熟悉操作流程与管理规范;②文件制度方面,需建立工艺、质量研究等技术文件,健全技术转移、知识和质量管理、实验记录与数据管理等关键管理文件,相关文件内容应尽量完善,符合现行法规且内容应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合理设计符合数据可靠性要求的试制、检验等记录;③要重视研制期间变更与偏差管理,药物进入临床阶段后,任何工艺、方法、物料和设备等方面的变更都需说明原因与依据,变更生效后及时修订相关文件和标准;试制或研究实验中出现偏离,应有程序保障得到及时调查评估和处理;④规范委托研究管理,尤其注重协议的明确、受托方资质能力评估,以及委托研究过程、结果和数据可靠性的审核。其次,申请人在准备申报资料时,应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完整、可追溯;树立严谨的证据链思维,以数据为核心,理顺逻辑,确保内容准确、完整无遗漏;申报资料中的研究数据需与原始记录对应,包括研究时间、检测方法、样品处理过程等细节。
总之,生物制品研发周期长,唯有以完善科学的知识管理和质量体系作为支撑,注重产品知识的有序积累、研究过程完整可追溯,同时提高申报资料质量,方能推动产品“优而快”落地,为生物制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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