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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企质量负责人被罚5个月工资……

2025-01-06 16:36:10来源:四川药监局 浏览量:124



2024年的最后一天,四川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公告,四川金方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被处罚,其中企业被罚没超41万、企业负责人被罚没2.43、质量负责人被罚没1.97万元。

小编点评:

  • 4-8月共计5个月,企业负责人5个月的收入共计22130.34元,平均每个月税后收入4426元,即使算上五险一金扣除部分税前工资也不会超过7000元,这是企业负责人的工资?
  • 4-8月共计5个月,质量负责人5个月的收入共计17870.34元,平均每个月税后收入3574元,即使算上五险一金扣除部分税前工资也不会超过5000元,这是质量负责人的工资?

对于企业而言,关键人员都才这点钱可以看出来企业管理的投入是多么吝啬、也可以反映出企业质量管理的态度和对GMP的敷衍,俗话说一分钱一分活,我们不否定有很多人薪资与能力不成正比,但是关键人员如此之底的工资定然对应着其专业能力不过关,所以企业被处罚其实是早晚得事,这就和在寒冷的冬季穿着单薄的衣物在室外活动,寄希望于阳光的温暖是不会长久的,终究会被寒冷包围,也终究要承担衣着单薄的后果;
小编真的很心疼两位关键人员,拿着卖白菜的钱且操着卖白粉的心,最终还一失足成千古恨,不但收入被没收还被额外处罚,真乃千古奇案,还有可能登上失信名单影响后期的从业,同时也好奇生产负责人是如何躲过这泼天富贵的,生产劣药生产负责人不可能没有参与,除非……
在2025年的伊始之际,小编希望这篇文章给够再次给广大制药人敲响警钟,诚实守信从你我做起,牢记法规远离红线,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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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金方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处罚〔2024〕4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销售假药中药饮片“山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药品、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 没收中药饮片“山药”(批号:230501)7kg;  
  • 没收金方公司违法所得74003.5元;  
  • 对金方公司处以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三倍的罚款30万元。  
  • (以上罚没款合计374003.5元)  
  • 没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唐*彬2024年4月至8月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金方公司所获收入22130.34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的罚款2213.03元。(罚没款合计24343.37元)  
  • 没收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王*2024年4月至8月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金方公司所获收入17870.34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的罚款1787.03元。(罚没款合计19657.37元)  

罚款金额(万元):30.4000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11.40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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