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9 11:10:39来源:医药经理人浏览量:348
这种常用OTC,全国召回
据南国早报消息,3月17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了解到,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复方金银花颗粒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该局已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全面召回工作。
广西药监局通告显示,该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公司生产质量管理混乱、记录不真实、生产过程无法追溯,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通告称,为控制风险,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公司暂停复方金银花颗粒的销售、使用并全面召回。
多省发文,药店停售下架
据了解,广西药监局已向多省药监局发布协作召回函。梳理发现,目前四川、河南、黑龙江、云南等数省已回应,并明确要求相关部门督促辖区内经营该药品的企业采取暂停销售使用、下架等风险控制措施。
四川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暂停经营使用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复方金银花颗粒的通知》指出,近日,我局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协助召回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复方金银花颗粒的函》,请求对其辖区内生产企业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品种复方金银花颗粒进行下架并协助召回。
四川省药监局要求,各市(州)市场局,省药监局各检查分局立即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对上述产品采取暂停销售使用、下架等风险控制措施,协助做好药品召回有关工作,并加强对该产品的风险监测。
河南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协助召回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复方金银花颗粒的通知》明确,各部门立即通知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停止经营和使用该产品,并协助生产企业做好召回工作,消除用药安全隐患。
黑龙江省药监局发文称,为及时控制风险,经研究决定,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省局各稽查处通知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立即下架该产品,配合上市持有人开展产品召回。
云南省药监局也谈到,决定停止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复方金银花颗粒在云南省销售、使用并全面召回。各州、市市场监管局要及时通知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并下架、医疗机构停止使用该产品,积极配合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召回工作。
福建省药监局要求各药品稽查办公室按照监管职责督促本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立即暂停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复方金银花颗粒的销售和使用,并配合生产企业做好下架及全面召回工作。
药店注意,不配合召回最低罚款10万
新版《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后,拒不召回的,处应召回药品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拒不配合召回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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